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
2017年7月,经省政府同意,省科技厅、省发改委联合发文批复创建“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”,实行现有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策。这是目前我县唯一一家获批创建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。该园区由“画溪区块”和“太湖区块”两大区块组成,总规划面积12.45平方公里。其中,画溪区块东至陶家港、西至画溪大道、北以雉洲大道及画溪工业园12号路为界、南以城南路及画溪工业园规5路为界,区域面积9.37平方公里;太湖区块东以自然水系为界、西以杭宁高速公路为界、南至太湖大道、北至望湖路,区域面积3.08平方公里。总规划面积中,2.24平方公里为限制建设区,0.02平方公里为禁止建设区。 今后,园区将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、新型电池及光伏光热产业为主攻方向,按照“合理布局、用地集约、产业集聚”的要求,立足科学发展,着力自主创新,完善体制机制,努力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,引导高端要素集聚,实现新能源装备产业健康、可持续和集群化发展。
宗地面积:143308.80平方米
厂房跨度:24米
租赁方式:出租
行车承载:10吨
办公面积:每4500㎡含700㎡
檐高:10米
柱距:9米
建筑面积:9517.00平方米
设立变更
准营准办
生产经营
资质认证
投资立项
交通运输
科技创新
法务财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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